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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2019上半年沈阳自考毕业申请须知

    2019-08-09 11:42:17   来源:其它    点击: 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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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根据辽宁省招考办《关于办理2019年上半年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审查工作的通知》(辽招考办字[2019] 59号)文件要求,结合沈阳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(简称"自考”)工作实际,为切实做好2019年上半年沈阳市自考毕业网上申请及办理工作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      一、申请方式

      1.考生应使用IE8及以上版本的浏览器登录辽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(简称:"自考网上服务平台”)。

      2.考生登录"自考网上服务平台”:http://zk.lnzsks.com/lnzk.wb。

      3.考生登录"辽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”后,选择页面右端六菱形模块中的"毕业申请”模块,即可进行毕业网上申请及办理。

      4.考生毕业网上申请完毕后,还需按自考网上服务平台公布的沈阳市毕业现场确认时间:6月11日-17日(公休日除外),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,到报名所在的区、县(市)考试机构办理现场确认。通过确认后,还要在打印出的毕业信息确认单上签字确认。

      5.考生通过毕业现场确认后,需再次登录自考网上服务平台,缴纳自考毕业生审定费用50元/生。

      二、时间安排

      1.考生网上注册、毕业申请时间为2019年6月4日9时至6月14日17时。

      2.现场确认时间为2019年6月11日9时至6月17日17时。

      3.网上支付时间为2019年6月11日9时至6月18日17时。

      4.毕业审定结果反馈时间为2019年7月23日9时至7月30日17时。

      5.国家终审工作时间为2019年9月15日前。

      三、注意事项

      1.考生申请毕业前,可在自考网上服务平台选择"考生毕业预判”功能,输入准考证和登录密码,选择申请毕业专业进行毕业预判,验证本人是否满足申请毕业条件。

      2.考生网上申请毕业中需选择申请毕业专业的主考院校,如申请毕业专业只有一个主考院校,选择的主考院校就是指定的主考院校;如申请毕业专业有两个及以上的主考院校,选择的主考院校,必须是负责考生参加专业实践课程考核的院校。

      3.申请自考本科毕业考生,网上申请过程中系统会自动与"学信网”链接,在线查验自己前置(考前)学历。未通过查验但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,须在现场确认中提交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》或《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》。其中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》须附带二维验证码,验证期至2019年6月30日。

      如考生持有的前置学历属于2001年以前获得的专科及以上国家承认的学历,需到 "辽宁省学历学位认证中心”开具学历认证报告;如持有的前置学历为军校专科及以上学历,应在教育部授权的学历认证部门办理学历认证;如持有的前置学历为国外或境外学历,应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。4.申请自考护理学专业(专、本科)毕业考生,办理现场确认时,需提供国家卫计委(或原卫生部)颁发的《护士执业证书》原件及复印件(A4)。

      申请自考药学专业(本科)或中药学专业(本科)毕业考生,办理现场确认时,需提交主考学校出具的前置学历专业、年限、相关执业(职业)证书等符合报名条件的说明。5.考生申请自考毕业前,如变更报考时的姓名或身份证号,或申请自考本科毕业前,获得的前置学历后,变更了姓名或身份证号,办理现场确认时,应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"户籍证明”或"身份证变更证明”原件及复印件(A4)。

      6.考生符合毕业条件但网上申请毕业失败,可与市考试院自考部或与报名所在区、县(市)考试机构联系咨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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